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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2023年度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时间: 2023-05-19 10:52来源:德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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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教育督导条例》要求,推动全市中小学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2023年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激发办学活力,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督导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落实“五育并举”,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落实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形成有利于办学质量、效益持续攀升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发展性原则。督导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督导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三)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规范透明,督导评估结果公开公正。

  (四)激励性原则。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整体提升。评估结果公开并与学校考核奖惩挂钩等方式,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指导、评估职能。

  (五)科学性原则。尊重学校的个体差异和办学自主权,指导学校依据自身的发展状况进行自我评估。通过督导评估,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督导评估对象

  全市各小学、初中、高中

  四、督导评估时限

  2023年全年工作

  五、督导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

  (二)立德树人

  (三)教师工作

  (四)教育教学

  (五)综合管理

  (六)安全卫生

  六、督导评估办法

  (一)学校自评。各校按照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及其指标体系,结合本校实际开展自查自评,11月中旬前,将学校自评报告报送到教育督导室。

  (二)实地督导评估。督导评估采取过程性督导和年终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局各责任部门按照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实地踏查、随机检查、责任督学入校督导等方式进行过程性督导;年底,由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集中督导。评估时按照指标体系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校全面收集信息。督导结束时,向学校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对需要整改的学校进行指导,督促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七、督导评估结果认定

  (一)督导评估结果满分为300分,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系列进行评价。其中,每个系列根据总得分,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三个等次。

  (二)督导评估结果以年终集中督导为主,过程性督导为辅。年终集中督导、年度质量监测结果、责任督学入校督导得分之和作为年度最终得分。

  (三)对获得年度各级各类荣誉的学校予以加分。一是学校集体受到长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官方)表彰的;二是承办长春市级以上各级现场会、引路会等活动的;三是在长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大型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四是代表教育系统承担国家、省、市综合督导检查并取得较好效果的。

  (四)校长或学校班子主要成员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出现教师补课办班被查处的督导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年内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或其它原因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卫生防疫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督导评估结果直接降到三类。

  八、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一)年终集中督导评估结束后,对年度督导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督导评估结果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

  (二)督导评估报告提交到教育局党组,作为对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提交到市政府,作为政府进行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另外,督导报告还将报长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九、督导评估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综合督导,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是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加强对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按要求完成自查自评,确保管理责任清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具体、管理实施到位、管理成效明显。

  (二)完善评价机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根据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各科室各教辅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通过对学校落实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的过程督导和成效评估,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三)强化结果运用。督导评估结果提交到教育局党组,将按规定对实施依法管理、治理能力提升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疏忽、不到位,或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的管理事端,依据《吉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问责,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德惠市2023年度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2.德惠市2023年度初中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3.德惠市2023年度高中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附件1:德惠市2023年度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pdf
附件2:德惠市2023年度初中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pdf
附件3:德惠市2023年度高中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