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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时我市将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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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案》明确规定,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4个等级,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预警等级由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联合组织会商,提出建议,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

  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商砼制造、石材加工、采石采砂等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确定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重点管控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要细化到企业各工艺环节,落实相应级别的减排比例,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预案》同时制订了多项措施,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责令未安装或未正常运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造成超标排放的大中型餐饮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停业整治;责令未安装或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造成超标排放的加油站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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