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和细化《吉林省矿产资源整体规划(2021-2025年)》、《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长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任务,推进德惠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德惠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德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完善规划内容,现将《德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对《德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可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信件、电话与德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286030
邮寄地址:德惠市自然资源局 德惠市北德大路1848号
邮 编:130300
附件:《德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德惠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
德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征求意见稿
德 惠 市 人 民 政 府二 〇二 二 年七 月
目 录
附表目录:
附表 1:德惠市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附附表 2:德惠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附表 3:德惠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附附表 4:德惠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 5:德惠市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图目录:
附图 1:德惠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 2:德惠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附图 3:德惠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附图 4:德惠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为加快推进德惠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长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德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德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性文件, 结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编制《德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长春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德惠市落实长春市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德惠市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
德惠市位于吉林省中北部、长春市东北部,松辽平原腹地。地理坐标为东经 125°14′-126°24′,北纬 44°02′-44° 53′。城区距长春市 78 公里、哈尔滨市 168 公里、吉林市 126
公里、松原市 120 公里。东部隔松花江与扶余市、榆树市相望, 南部中间部分以雾开河为界与长春市九台区接壤,西南部与长春新区毗邻,西部与农安县接壤,西北部隔伊通河、饮马河与农安县相望。
德惠市地处松辽平原中断东南隆起边缘,境内地势平坦,南稍高,北略低,自东向西呈波状起伏。东濒松花江,西邻伊通河。在江河水流切割作用下,形成两个河间台地和三个河谷平原。
全市总面积 3322.24 平方公里,下辖 4 个街道(胜利、建设、惠发、夏家店)、12 个镇(大青嘴、布海、天台、郭家、松花江、菜园子、达家沟、大房身、岔路口、朱城子、米沙子、万宝)、4 个乡(同太、边岗、五台、朝阳)、2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德
惠经济开发区、米沙子工业集中区)。截止 2020 年,户籍总人
口 869974 人,其中,乡村人口 720652 人,城镇人口 149332 人。
2020 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49.3 亿元。
截止 2020 年底,已发现矿产 9 种(含亚类),即油页岩、
天然气、建筑用砂、陶粒页岩、砖瓦用粘土、泥炭、矿泉水、地下水、二氧化碳气。其中,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天然气、陶粒页岩、砖瓦用粘土、矿泉水、二氧化碳气 5 种,未查明资源储
量的矿产有油页岩、建筑用砂、泥炭、地下水 4 种。在有查明资
源储量的矿产中,能源矿产 1 种,非金属矿产 2 种,水气矿产 2
种(专栏 1)。已开发利用的矿产 4 种。
专栏 1 已发现和开发利用的矿产 |
|||||
矿产种类 |
矿产数量 |
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 |
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数量 |
未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 |
未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数量 |
能源矿产 |
2 |
天然气 |
1 |
油页岩 |
1 |
非金属矿产 |
4 |
陶粒页岩、砖瓦用粘土 |
2 |
建筑用砂、泥炭 |
2 |
水气矿产 |
3 |
矿泉水、二氧化碳气 |
2 |
地下水 |
1 |
合计 |
9 |
|
5 |
|
4 |
注:加下划线者为已经开发利用的矿产 |
二、矿产资源分布
从地域上分,油页岩主要集中分布在大青咀、夏家店镇;天然气主要分布在同太乡往农安县方向吉祥村附近;建筑用砂及砖瓦用粘土分布在德惠市多个乡镇内;陶粒页岩主要分布在杨树乡;矿泉水主要分布在大房身镇及大青咀镇;二氧化碳气田主要分布在郭家镇和农安县万金塔乡接壤地段。
三、第三轮规划实施成效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逐步优化。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不断对域内矿山布局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淘汰关闭生产能力低下、工艺设备落后、影响生态环境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矿山,取得了较好效果。与 2015
年相比,2020 年全市矿山企业数量由 25 个减少到 3 个,减少了
8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效果显著。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在资源开发中环境保护意识和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重视程度,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第三轮规划的实施,恢复治理矿山共计 30 个,其中闭
坑矿山 22 个,历史遗留矿山 8 个。累计完成矿山修复面积 229.80
公顷。
矿产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加强了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使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 2020 年底,我市共有矿山 3 家。按规模类型划分,中
型矿山 1 家、小型矿山 2 家,分别占矿山总数的 33.33%、66.67%。
按矿种划分,陶粒页岩 1 家、矿泉水 2 家(专栏 2)。
2020 年,我市矿山从业人数总计 61 人,年产矿量 0.38 万吨,
矿业总产值 119.00 万元,矿业利润总额 21 万元。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截止 2020 年底,共完成矿山修复面积 507.82 公顷,其中闭
坑矿山 410.26 公顷,历史遗留矿山 97.56 公顷。
现有三家矿山均末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监督管理,其中 2
家矿泉水企业正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属矿产资源匮乏地区,矿业发展空间十分有限,经济发展所需重要矿产资源全部需要外购。
矿泉水矿产虽有良好成矿条件和开发利用前景,但潜在价值优势尚未完全发挥,目前仅有 2 处小型矿泉水矿山进行开采,产品的附加值较低,矿业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
矿业绿色发展任务艰巨,绿色发展理念还未真正成为全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还没有建成绿色矿山,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依然较重。
专栏 2 2020 年底德惠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矿种分列) |
||||||||||||
矿种 |
矿山企业数 |
从业人员 (个) |
矿石产量 (万吨) |
工业总产值 (万元) |
综合利用 产值(万元) |
矿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设计采矿能力 (万吨/年) |
||||
合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小矿 |
||||||||
总计 |
3 |
|
1 |
0 |
|
61 |
0.38 |
119.00 |
101.00 |
37.00 |
21.00 |
91.8 |
陶粒页岩 |
1 |
|
1 |
|
|
1 |
0.0 |
0.0 |
0.0 |
0.0 |
0.0 |
85.6 |
矿泉水 |
2 |
|
|
2 |
|
60 |
0.38 |
119.00 |
101.0 |
37.00 |
21.00 |
6.2 |
5
一、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和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加速推进期。新发展阶段明确了前进方向和目标,即聚力打造“一城三区”——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 全国知名绿色食品产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先导区。
未来五年,我市矿业发展将要面临更多的严峻考验,主要表现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及能源安全背景下对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约束持续增强。因此,我市面临着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等各项艰巨任务。如何有效提升宏观调控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矿业工作是全新挑战。
二、主要任务
根据当前矿业发展形势,规划期内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应继续坚持统筹谋划、科学布局,正确引导矿业稳步健康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矿业绿色发展,实现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鼓励科技创新,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
平,使我市矿产资源在有效保护中高效利用,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合理转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持续推进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统筹安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各项工作,加大对矿泉水等潜在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努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提高我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
坚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协调。加强准入管理,逐步淘汰技术落后、产能低的小型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开采技术水平,将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意识贯穿于矿产开发的始终。
坚持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以矿业开发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出发点,突出地方特色,加大紧缺及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带动全市矿业经济全面好转。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导向,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政策与
相关规划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的调控,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2025 年规划目标
矿业经济目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现代化程度更高、综合竞争力更强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链,矿业产值力争达到**万元,促进我市矿业经济平稳发展。
矿产资源勘查目标:在我市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区域内,部署落实以地热和矿泉水资源为重点的矿产勘查项目,力争发现可供开发的矿产地,缓解资源瓶颈,大幅提高资源保障和供给能力。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严格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合理调控开发
利用强度,科学设置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至 2025 年矿山数量控制在**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维持在**%,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
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相关
制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2035 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更加合理,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科学、高效的资源保障体系,形成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谐共赢的矿业格局。
落实勘查开发保护空间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有关要求,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空间控制线,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 将衔接核对一致的具体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的位置和范围纳入在编的相应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方向。根据矿产资源潜力以及勘查开发利用现
状,结合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规划期内重点落实、布局地热和矿泉水矿产资源勘查;鼓励开采具有一定资源潜力、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开采过程中可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影响的矿泉水矿产资源。限制开采耕地以外的砖瓦用粘土。禁止开采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
重点发展区域布局。在我市重要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资源潜力大、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开发利用基础条件优越的区域,围绕矿泉水矿产资源,强化矿业开发的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发挥优势矿产资源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一个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专栏4),即大房身—大青咀镇矿泉水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专栏 4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 |
||||
序号 |
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已设重点开采区 |
已设采矿权 |
1 |
大房身—大青咀镇矿泉水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
大房身镇、大青咀镇 |
大房身—大青咀镇矿泉水资源重点开采区 |
矿泉水:2 |
重点发展区域管理措施。加大对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内矿
产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开采技术水平,将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意识贯穿于矿产开发的始终。通过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和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区域内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为正确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有效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在落实省、市规划和上述分区域管理思路基础上,进一步划定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重点区域,作为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和相关政策支持的重点区域。同时明确我市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的具体划定和管控措施。
一、重点勘查区
重点勘查区布局。为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指导探矿权设置,根据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 围绕地热,按照市规划统一部署,落实划分**个重点勘查区(专栏 5)。
专栏 5 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
|||
序号 |
名称 |
面积(平方公里) |
隶属的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 |
1 |
米沙子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 (一) |
** |
公主岭-九台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市规划) |
2 |
米沙子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 (二) |
** |
公主岭-九台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市规划) |
重点勘查区管理措施。针对重点勘查矿种,严禁将同一完整找矿
信息区块分割出让;积极引导各方资金有序、集中投入,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发现一批新的矿产地,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资源开发基地。
二、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布局。落实市规划并结合我市优势矿产分布情况,划定 1 个重点开采区(专栏 6),即大青咀—大房身镇矿泉水资源重点开采区。
重点开采区管理措施。统筹规划和优先安排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大中型矿产地进行规模开发, 重点培育大中型骨干矿山企业,优先配置资源;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鼓励综合勘查和整体开发; 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
专栏 6 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
||
序号 |
名称 |
面积(平方公里) |
1 |
大青咀—大房身镇矿泉水资源重点开采区 |
** |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根据勘查规划区块设置依据,本级不设勘查规划区块,主要落实市规划勘查规划区块**个(地热勘查规划区块** 个、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个)。上述勘查规划区块中,地热勘查程度为普查,矿泉水勘查程度为详查(专栏 7)。
专栏 7 勘查规划区块 |
||||||
序号 |
勘查矿种 |
数量 |
勘查程度 |
所在乡、镇 |
||
普查 |
详查 |
勘探 |
||||
1 |
地热 |
** |
** |
** |
** |
米沙子 |
2 |
矿泉水 |
** |
** |
** |
** |
达家沟镇、大房身镇、菜园子镇 |
合计 |
—— |
** |
** |
** |
** |
—— |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措施。优先安排重点勘查区内的探矿权;为保
持勘查信息的完整性,并充分考虑勘查结束后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要求, 合理安排区块投放总量和投放时序,对新设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内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优先考虑对清洁能源矿种的勘查,优先投放重点勘查区内的探矿权。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根据开采区块设置依据,结合矿床地质、构造、资源赋存等条件,综合产业政策、矿山开采方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划定**个开采规划区块,为建筑用砂开采规划区块。(专栏 8)。
专栏 8 开采规划区块 |
||||
序号 |
开采矿种 |
数量 |
所在乡、镇 |
备注 |
1 |
建筑用砂 |
** |
松花江镇 |
非河沙 |
合计 |
—— |
** |
—— |
|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措施。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内只设置一个开采主体,严禁将矿产地化大为小分割出让;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区块投放时序投放采矿权。对已设探矿权符合探转采要求的,视为符合规划。
落实省、市规划要求,对我市的建筑用砂和矿泉水的开采总量进行调控(专栏 9)。建筑用砂矿山按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满足本市需求。鼓励矿泉水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大中型矿产地进行规模开发,积极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确定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合理利用我市矿产资源,充分发挥我市优势矿产资源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在总结我市以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资源供需形势、环境承载能力, 在国家规划省规划和市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导下,确定我市重点矿种本轮规划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专栏 10)。
专栏 10 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 |
||||||
序号 |
矿种名称 |
单位 |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
备注 |
||
大 |
中 |
小 |
||||
1 |
建筑用砂 |
万吨 |
** |
** |
** |
|
2 |
矿泉水 |
万立方米 |
** |
** |
** |
省规划 |
优化矿山规模结构。以资源禀赋情况和开发利用技术为基础,以全面提升竞争力为目标,以政策引导为手段,继续调整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促进矿泉水矿山规模结构优化,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
优化矿产品结构。规划期内,以我市优势矿产资源和矿产为主体,
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绿色、循环、低碳”矿业经济为目标,实现矿泉水产品提升产品产量,增强产品质量,扩大宣传, 努力打造品牌形象。
为合理、高效利用矿产资源,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管理,在建立更加健全的矿业权市场、创造良好的矿业权交易环境的同时,切实在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提高准入门槛, 严格准入制度,制定完善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
绿色勘查。地质勘查项目立项时,应对地质勘查工作可能造成的
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在勘查实施方案中明确项目绿色勘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尽可能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代替传统的探矿方法,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
开采规模。严格矿山建设标准,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坚持“矿
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建矿山生产规模严格执行我市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
开发利用水平。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公告的重要矿产资源合理开
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严格准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新建或改扩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三率”指标必须满足准入条件;优先安排资源利用率高、环境影响小、
科技含量大、矿产品附加值高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绿色矿山建设。推动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及时编制绿色矿山实施方案,从理念、制度、技术、监管四个方面推动资源绿色开采,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全过程。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新建矿山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时,将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贯穿于矿山布局、设计、生产、闭坑全过程,形成“采前有规划、过程能控制、采后可修复”的准入制度,保障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修复。
明确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规划中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健全“市、县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的同时,总结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经验,督促、引导矿山企业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 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要任务。规划期内,我市新建矿山应及时提交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原则上正常生产一年后,新建矿山应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符合先决条件的生产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改造升级,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到 2025 年,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制度, 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组织方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的原则。在上级部门的组织下,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在德惠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矿山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
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矿产资源配置、建设用地使用、财税以及绿色金融等方
面,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新建和改扩建绿色矿山的矿产资源配置和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统筹相关资金支持优秀绿色矿山企业发展,通过税收、绿色金融、基金扶持和奖励等多种举措提供助力。
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过程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新建矿山
准入管理;督促、引导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改造升级进程;建立绿色矿山名录库,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促进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采矿权人持续开展绿色矿山维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从绿色矿山名录库中除名,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全面推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局面。因矿施策,因地制宜,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的治理方式,努力开展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鼓励新建矿山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 及时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矿山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监测监管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账户,足额提取治理恢复基金,计入企业成本,为解决开采后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做好准备工作,保障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
治理修复。
强化生产矿山过程监管。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与土地复垦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矿山生产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做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并应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安排的任务和时序,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同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监测工作, 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情况。
创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明确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营造“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良好局面。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基金的存储、计提、使用和监管,为矿区生态修复提供资金保障,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组织实施,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完善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定期评估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作为规划调整的依据。确需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机关对其必要性组织论证, 审定调整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严格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总量调控等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及时掌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
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的整理入库工作。加强网络建设,实现上下管理单位的网络贯通,信息共享。建成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式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宣贯矿产资源规划信息,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信息反馈,保障社会公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矿产资源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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