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卫医罚〔2023〕58号)的决定

时间: 2024-06-26 13:58来源: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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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卫医罚〔2023〕58号)〕,并于2023年9月19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经复核,本案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现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卫医罚〔2023〕58号),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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