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长医保联【2021】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德惠市医疗保障局
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长医保联〔2021〕14号).pdf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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