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0-09-10 16:03来源: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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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德卫健发〔2020〕107号

市卫生监督所、市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工作,切实加强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打击医疗废物和固体废物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增强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医疗污水源头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医疗污水的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严厉打击医疗废物和固体废物随意丢弃、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发生,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固体废物管控,严把医疗污水处理关,使医疗机构化学性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去向明、集中处置,达到无害化处理。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德惠市卫健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医疗污水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宋尚馥 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 周立新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 吴 伦 卫生健康局法监科科长

  吕 影 卫生健康局宣传科科长

  林 羲 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法监科科长吴伦担任,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整治的任务安排、监督指导和督导检查,组织协调和总结汇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查处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医疗污水去向、分类处理等具体事项。

  三、检查内容

  1.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医疗污水的管理、组织、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

  2.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要求真实准确合法。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源头、收集、暂存,交接程序等。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包装及转运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

  4.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和化学性危险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

  6.医疗机构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定了《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协议书》。

  四、工作要求

  1.加大执法力度,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全市各类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医疗废物、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对不按规定未及时送、贮的医疗机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坚决杜绝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现象发生,逐步完善医疗废物、固体废物监管的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固体废物监管全覆盖。

  2.认真分析汇总,按时报送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9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将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整治成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到卫健局法监科。

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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