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4-22 15:38来源: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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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德卫健发〔2021〕39号

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 全,按照长春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严格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长春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标准》进行自查、检查。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在登记注册的医疗保健机构内按照批准的项目从事服务活动;严格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常规、职业道德和管理制度。不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仅取得结扎和终止妊娠资质的医疗保健单位只允许从事14周及以下计划生育手术。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按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被检单位要狠抓问题整改落实,要确保发现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三)长春市级抽查阶段(6月)。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将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有针对性的随机抽查重点地区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 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站在保障母婴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自查、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保证自查整改效果,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卫生健康局妇幼科。

  (二) 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市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卫生健康局妇幼科。

  (三)本次专项检查中如发现重视不够、自查、整改不彻底的,将进行约谈、通报,对于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暂停,直至取消执业资格。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或者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孕产妇死亡等严重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问责。

 

  附件:长春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标准

 

 

 

德惠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0日

 

长春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基本标准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基本标准》(吉卫发[2009]142号)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标准。

 

城镇医疗保健机构标准: (不包括个体医疗机构)

项目内容

基本标准

分值

考核方法

得分

一、机构设置

1、符合当地区域规划设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妇科,同时设有妇科住院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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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不予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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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生育服务二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按照要求落实凭证引产及查验、登记、报告制度。

二、服务要求

1、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宣传、咨询和指导:避孕、节育的咨询及健康教育服务;避孕药具发放:提供3种以上避孕药具(如口服避孕药、紧急避孕药、避孕套、避孕栓、避孕针等)。

5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术后随访。宫内节育器随访:可用B超对放置IUD的咨询对象进行随访。在放置IUD后1月、3月、6月、1 2月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并建册记录,对不宜继续放置宫内节育器、节育器到期或围绝经期妇女应指导及时取出。手术后特殊病例随访。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对育龄妇女在避孕措施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处理,识别高危手术,遇疑难情况及时请上级会诊或转诊。

2

现场考核,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4、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负压吸宫术;钳刮术;药物(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皮下埋植剂放置术、皮下埋植剂取出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中期妊娠引产;水囊引产术;经腹剖宫取胎术。

10

现场考核,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5、申请开展28周(含)引产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首先取得助产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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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助产服务资格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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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接受处理下级医疗机构的转诊、会诊;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7、能够处理高危、疑难病例等严重并发症的抢救及治疗;提供转诊和急救服务。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8、积极组织和参与计划生育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三、人员要求

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计划生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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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许可证不予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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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诊手术室配备2名及以上妇产科主治医师,2名及以上护士。应定期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的技术考核,每三年申请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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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要求不予校验。

 

3、计划生育病房由有妇产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开展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的,应配有泌尿外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5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4、应定期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的技术考核,每三年申请验证。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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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达不到要求延期校验。

 

6、应用麻醉镇痛技术施行负压吸宫术的要求:

(1) 手术医师:应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须经过麻醉镇痛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3年以上主治医师。

(2)  麻醉医师:持有麻醉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有住院麻醉医师工作经历,并能独立承担全身麻醉;能对受术者进行术中全程监护、术后麻醉恢复期的监护;能独立处置术中、术后突发的麻醉意外的抢救:麻醉医师和施术医师应配合默契、合理减少药物用量、缩短手术时间。

(3)  护理人员: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理技术操作熟练;能配合施术医师手术操作;能观察受术者的生命体征;熟悉抢救药品的使用;能配合麻醉医师进行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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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四、房屋要求

1、门诊:设有诊疗室、检查室、咨询室、药物流产观察室。其中咨询室为独立房间,环境应符合人性化服务原则,温馨、安静、应保护隐私,有温度控制设备。药物流产观察室可设置在门诊区域也可在门诊手术区。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门诊手术区域应相对独立,严格划分为三区:即限定区(清洁区)、半限定区(半污染区)和非限定区(污染区)。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手术区域:门诊手术室为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专用,设一张手术床的手术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手术数量较多的,手术室面积应与床位数同比增加,或设置两间及两间以上手术室。

入口处要有明显的半限定区标记,进门应设更衣、戴帽和换鞋处,手术室位于区域最里端,合理设置冲洗室(处)、准备室(处)、洗手室(处)、休息室(处)、污物处理室(处)等,整体布局合理,流程符合消毒隔离要求,方便实际操作。

5

现场检查,每处达不到要求扣2分。

 

4、手术室:为限制区,要求通风、干燥、采光好,安静清洁,相同的房间要安装弹簧活动门,窗户半透明,保护隐私,建筑材料隔音、防火、防潮,墙面、天花板、地面应光滑、耐腐蚀、易清洁、呈浅色,地面应防滑,有空气消毒、室温控制设备。设一张手术床的手术室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如与妇科手术兼用,间隔时间应做有效的消毒,有空气消毒装置。

5

现场检查,每处达不到要求扣1分。

 

5、根据服务量设置计划生育病房或专用病床,病区内应设有妇科检查室,小手术室(或手术室)。分娩室(或产房)。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五、设备要求

1、诊疗室:常用诊疗用品,如听诊器、血压计等。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检查室:妇科检查床、踏脚凳、妇科检查用具、阴道分泌物标本采集用具、消毒设施、室温控制设备。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咨询室:(1)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教育折页(或处方)等;(2)模型:男女内外生殖器;(3)避孕药具样品柜:避孕药具品种较齐全并不断更新;(4)避孕节育、性保健、性卫生及性传播疾病防治等宣传片可供咨询对象观看(可与其他宣教室合用)。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4、洗手室(处):设在半限定区。洗手池与洗器械池分开,非手动水龙头,水龙头与洗手面的距离应有35-40cm。有无菌洗手刷及皮肤消毒液、明示洗手常规。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5、手术室:手术床、脚架、手术照明灯、手术器械台(不小于40×50cm2),电动负压吸引器(双瓶),氧气供应设备、吸氧用具,注射、输液用具,无菌器械、宫内节育器和药品等物品存放柜、抢救车及抢救药品。配备抢救车。

应用麻醉镇痛技术施行负压吸宫术的机构应该具备:麻醉机、喉镜、人工气道(气管导管、口咽通气道、喉罩、鼻咽通气道等)、供氧设备(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吸痰器(或负压吸引器)、吸痰管、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自动测压装置(或血压计)、心脏除颤器。

4

现场检查,每处达不到要求扣2分。

 

6、冲洗室(处):设在限定区内,与手术室相邻,面积应与所展开的业务量相适应。内设妇科检查床、治疗台、冲洗桶、冲洗头、及冲洗液。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7、器械及敷料准备室(处):设在半限定区,有清洗器械的水槽,配有检查组织的筛网、量杯。有器械、敷料和打包柜。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8、术后休息室:设在半限定区,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色彩淡雅,温馨安静,有室温控制设备。面积、床位与所开展的手术量相适应,床单整洁。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9、污物处理室(处):设在非限定区,设污物洗涤水槽、污物消毒处理用具、标本存放处及标本固定液等。各种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置。如手术区域内设置浴室、厕所,应在半限定区的外端。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10、药物流产观察室床位(或躺椅)的配置量应与门诊药流服务量相适应,应设有专用厕所或隐敝场所,内置便盆,便于妊娠物排出和检查。备有血压计、听诊器、供氧和吸氧用具等。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六、药品要求

1、药物流产观察室应备有抢救药物和器械,如:强心剂、呼吸兴奋剂、抗过敏药物、止血剂、子宫收缩剂、升压药物等,常用注射及静脉输液用品;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麻醉药品:静脉麻醉药、局部麻醉药、麻醉性镇痛药、镇静药、肌肉松弛药等,所配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规定和标准。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抢救药品应配备:缩宫素、罂粟碱、阿托品、多巴胺、西地兰、可拉明、肾上腺素、酚磺乙胺(止血敏)、纳洛酮、氟马泽尼、新斯的明、50%葡萄糖、10%葡萄糖酸钙、麻黄素、去甲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硝酸甘油、利多卡因、甘露醇、晶体和胶体静脉输液等。

3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七、器械要求

各类已消毒手术包应放置于无菌柜中,摆放有序,注明名称和有效消毒日期

阴道冲洗器械:卵圆钳2把,窥阴器1只,消毒纱布及棉块若干。

放、取宫内节育器:小弯盘1只,卵圆钳2把,窥阴器1只,宫颈钳1把,探针1把,环叉1把,环钩1把,小刮匙l把,宫颈扩张器1套(海格式)。  消毒纱布及棉块若干。

负压吸引术:小弯盘1只,卵圆钳2把,窥阴器1只,宫颈钳1把,探针1把,宫颈扩张器1套(海格式),吸头(6、7、8号各1根),吸引皮条1根,小头卵园钳1把,刮匙2把,环叉1把,环钩1把。消毒纱布及棉块若干。

清官术:小弯盘1只,卵圆钳2把,窥阴器1只,宫颈钳1把,探针1根,小头卵园钳1把,刮匙2把,环叉1把,环钩1把。消毒纱布及棉块若干。

羊膜腔穿刺术:小弯盘1只,小镊子2把,穿刺套管针1副(9号),针筒1副,纱布2块。

放、取皮下埋植避孕剂:小弯盘1只,小镊子2把,手术刀柄1把,放置埋植剂专用套管针1副,小弯血管钳2把。

输卵管结扎术及复通术:卵圆钳1把,手术刀柄1把,中弯血管钳4把,组织剪1把,解剖剪1把,无齿长镊1把,无齿卵圆钳或输卵管提钩1把,阑尾钳2把,持针器1把,有齿镊1把。

5

现场检查,每处达不到要求扣2分。

 

 

八、质量管理

1、手术场所要求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皮下埋植剂放置术、皮下埋植剂取出术,负压吸宫术,钳刮术,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孕49天以内)可以在门诊手术室进行。

疑难高危手术,孕12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必须住院进行,一般计划生育手术可在病房小手术室(或综合手术室)内进行。按先腹部手术后阴道手术的顺序。

输卵管绝育术和输卵管吻合术应在综合手术室内进行。输精管绝育术应在门诊小手术室(或综合手术室)内进行,输精管吻合术在综合手术室内进行。

需借助特殊技术的手术如宫腔镜或B超下早孕负压吸宫术在门诊手术室或住院在综合手术室进行,腹腔镜及显微手术等必须住院在综合手术室进行。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各种预防院内感染的规章制度。

5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病历书写质量。

5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4、医院应设有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科,病理科,中心供应室。能开展白带常规,血常规,宫颈刮片,尿妊娠试验,血B—HCG,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电解质等常用检查。有配血和输血条件,有抢救监护条件。

3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5、配备健康教育设施和不断更新的生殖保健、计划生育宣传资料或健康处方。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6、计划生育手术的登记制度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登记表负压吸宫手术登记表门诊刮宫手术登记表药物(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孕49天以内)登记表病房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

输精管绝育手术、输精管吻合手术登记表皮下埋植剂放置手术、皮下埋植剂取出手术登记表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随访登记表特殊病例随访登记表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7、统计制度

范围:本机构所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人数。包括已婚、未婚,本地户籍、外地户籍。

资料来源:各类原始登记本或册包括:负压吸宫手术登记本,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手术登记本,病房计划生育手术登记本,药物(米非司酬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期妊娠(孕49天以内)登记表,输精管绝育以及输精管吻合手术登记本,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登记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随访登记本,特殊病例随访登记本,门诊手术室刮宫手术登记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个案、质量反馈登记本。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8、基本工作制度:

公示制度要求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时间及人员必须公示;

人员行为准则、各岗位职责;

各种诊疗常规、危重、急诊抢救制度、手术常规、消毒隔离制度等。

1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9、质量管理制度

病历质量检查制度特殊病例随访制度高危手术管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学习制度

并发症及药具不良反应管理制度避孕节育药具管理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急救预案(包括麻醉意外抢救的应急预案等)病案管理制度    

2

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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