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条件:缴费比例为0.7%的参保单位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孩子出生5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2.办理流程:生育津贴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由医保中心发放给参保单位。需提供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医保卡、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为二胎,必须提供二胎生育证明),到医保中心生育窗口办理。
3.待遇标准: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剖宫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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