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中小学学生饮用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26〕7号)工作要求,规范我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流程,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坚持安全可控、营养适配、价格惠民、学生自愿工作原则,经德惠市教育局、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商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学生饮用奶供奶企业公开遴选工作,建立德惠市学生饮用奶入围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遴选全市中小学学生饮用奶入围供奶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公开透明、自愿参与、择优准入、动态监管、依规备案的原则。全市中小学须在德惠市入围企业库范围内,自主组建家长评定组选定本校供奶企业,选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与选定的供奶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产品标准、配送方式、定价机制、退换货流程、违约责任、保证金等内容,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一年一签。
学生饮用奶工作以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为前提,严禁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订购饮用奶。购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各学校不对供货企业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做保证。
二、参选准入条件
参选企业须全部满足以下准入条件,任意一项不达标,不予纳入德惠市入围企业库:
1.供奶企业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仓储、供货和配送能力;
2.供奶企业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3.经中国奶业协会认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质;产品包装印有“学生饮用奶”专用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
4.具备覆盖德惠全域的全程冷链或常温物流配送能力,配备专用运输车辆及温控记录手段,可保障辖区学校按时配送;能够落实寒暑假、节假日学校库存产品统一回收的工作要求;
5.近三年无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严重失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2025年以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6.具备产品质量管控、溯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能够主动配合教育、畜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核查工作;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
8.与组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选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选用;
9.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藏、保管及分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奶企业全额承担;
10.供奶企业需配备一名奶管员,负责日常业务;
11.供奶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企业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申请书。写明企业基本情况,在我市开展学生奶服务的保障方案,作出遵守学生饮用奶各项管理规定、严守自愿订购的书面承诺;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中国奶业协会颁发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4.奶源相关证明材料。奶业协会奶源基地认证相关证明;企业对奶源管控、生鲜乳溯源的书面承诺;
5.信用及处罚情况承诺书。企业自行承诺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行政处罚,同时附“信用中国”平台企业信用查询截图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配送服务保障材料。配送能力说明、冷链/常温配送方案,说明能够落实寒暑假库存统一回收;
7.企业学生饮用奶质量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供奶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2025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10.其他需要佐证的材料。
注: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法人签字,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封皮注明项目报名材料及企业名称,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费自理)。
企业提交的全部材料,应当能够对应满足参选准入条件,申报材料中必须附带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不全、资质不在有效期内、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企业,不予受理。
四、遴选实施流程
1.企业自愿报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16时30分前,将全套纸质报名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德惠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207室(地址:德惠市德惠路1490号,德惠市教育局前二楼);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资格审查。由教育局、畜牧局、市场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结果公示。形成拟入围企业库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市级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德惠市学生饮用奶入围企业库,报送长春市教育局、畜牧业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未完成市级备案的企业,不得在我市开展学生奶供货服务。
五、入围企业库管理规定
1.德惠市入围企业库实行动态准入、动态退出管理,非终身有效;
2.入围企业出现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在日常运行工作中出现产品抽检不合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家长投诉集中、履约不达标、诱导或强制学生征订等情形,经查实的,移出入围企业库,辖区学校同步终止供货合作;
3.全市所有中小学,仅可在经备案的德惠市入围企业库范围内选择供奶企业,严禁选用库外企业;
4.本次遴选不向参选企业收取任何报名、评审、入库费用。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有流程、标准严格遵照《关于落实中小学学生饮用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26〕7号)、《长春市中小学学生饮用奶操作指南(试行)》执行。
2.咨询单位:德惠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31-87275902 13756589951
3.本公告由德惠市教育局、畜牧业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初审:牟万祥 复审:王术全 终审:黄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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