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委托吉林省易通和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市惠新路以南、德顺街以西地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信息如下:
德惠市惠新路以南、德顺街以西地块,面积1648㎡,拟规划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一、地块联系人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人张冲,联系电话:0431-87277210;
自然资源部门联系人张文深,联系电话:0431-87286013。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易通和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5344303330
三、信息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附件:《德惠市惠新路以南、德顺街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初审:张冲 复审:刘雅欣 终审:王友存
附件:
(备案版公示)德惠市惠新路以南、德顺街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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