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德惠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九)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个别城市供热规划编制滞后。德惠市曾于2010年8月、2021年6月分别编制了《德惠市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10-2020)》《德惠市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但均未正式颁布实施,城区供热规划长期处于无序状态,导致供热管理混乱,制约了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截止2022年底,德惠市建成区有供热企业18家26台锅炉(燃煤锅炉24台),其中锅炉吨位小于35蒸吨燃煤锅炉11台,占比45.8%。这些锅炉历史成因复杂,热源规模小、数量多,且多数建在居民住宅区,普遍存在运行管理差、设施不完善、能源效率低,加之受锅炉房位置所限,增加了煤、灰、渣运输量和运输频次,由此带来运输车辆排放污染、露天燃煤堆放等问题,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订《德惠市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并正式颁布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6月底前,德惠市修订《德惠市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并颁布实施。
(二)2024年12月底前,德惠市根据供热规划,申请专项债券或其他资金,整合供热市场,逐步实现集中统一供热。
(三)2024年12月底前,德惠市基本淘汰城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四)2024年12月底前,德惠市对具备条件的大型供热企业加快提标改造进度,达到大气超低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小型供热企业逐步撤并取缔。
(五)2024年4月底前,德惠市抽调专干完成对供热企业的包保分工,对供热企业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规范运行方式;2024年10月底前,加强锅炉设备的检修保养,提高热能效率;2024年12月底前,建立扬尘专项整治常态化机制,加强对供热企业物料堆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供热企业采取场地硬化、清扫、苫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切实防治扬尘污染。
四、整改成效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一)《德惠市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已修订编制完成。
(二)德惠市成建集中供热项目已于2025年11月18日正式投产运行。
(三)目前,21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9台已淘汰,1台已高效除尘,1台已扩容改造;
(四)15台35-65蒸吨燃煤锅炉8台已淘汰,7台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五)已建立供热保供专班,实行驻站包保,24小时监督企业运行情况;加强供热锅炉的运维监管,定期查阅企业的运行维护记录,加强供热锅炉的运维监管,定期查阅企业的运行维护记录,开展监督监测确保供热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热能效率提高;深化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以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为核心,对供热企业煤炭、灰渣等物料未按环评和相关法律要求密闭或苫盖不严,物料装卸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切实防治扬尘污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德惠市生态环境保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仁博
电 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16日
初审:张仁博 复审:杨晓峰 终审:赵永生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