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三)销号工作的公示

时间: 2026-01-14 15:17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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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二十三项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矿山修复进展缓慢。吉林省历史遗留矿山多,大部分矿区地形地貌破坏严重,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根据《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应达到8000公顷以上,实际复垦5390公顷,仅完成目标任务的67.4%。

  二、整改目标

  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确定的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开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区分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等不同治理模式分类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结合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长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完成我市“十四五”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修复任务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针对需要开展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制定《矿山(砖厂)生态修复一矿一方案》,明确恢复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向。

  (四)对计划生态修复的矿山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为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修复任务。

  四、整改成效

  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一)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底工作。

  (二)结合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长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德惠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2035年)》

  (三)针对需要开展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编制完成《德惠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四)德惠市在“十四五”期间预期治理面积155.05公顷,现已通过自然修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面积49.08公顷;通过德惠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期试点项目,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面201.02公顷;通过工程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面340.37公顷。共完成590.47公顷,已超额完成我市“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仁博

  联系电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14日

 

  初审:张仁博 复审:杨晓峰 终审: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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