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的要求,我市对《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第二十二项问题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湿地保护不够有力。全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湿地界碑界桩设立等工作均不到位,违规侵占湿地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吉林省湿地执法检查结果,2018年以来,共发现各类人为侵占湿地违法点位153个,侵占湿地面积4700多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侵占湿地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湿地充分发挥功能,管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违规侵占湿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2023年6月底前,按照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指导意见,完成《德惠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按照长春市安排部署开展本市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对我市湿地进行自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湿地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
(三)2022年8月底前,按照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指导意见,启动湿地界碑界桩、标识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已认定湿地的界碑界桩、标识牌等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湿地范围,加强湿地保护。
四、整改成效
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
(一)德惠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4日印发了《德惠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0-2029)》,为确保编制《德惠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更符合实际,现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了湿地核查工作,外业核实工作已结束,现已将湿地图斑及现状地类移交至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德惠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现已完成《德惠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政府常务会已经正式通过该规划。
(二)已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通过现地勘查检查等方式,德惠市无破坏湿地行为,已留存影像资料。
(三)根据《德惠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已完成认定湿地705.49公顷,已安装界碑4块、界桩612个、标识牌80个等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湿地范围,加强湿地保护。
以上整改情况,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仁博
联系电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14日
初审:张仁博 复审:杨晓峰 终审:赵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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