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六)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5-04-23 15:45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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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德惠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还不到位。《长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禁止未进行编码登记及悬挂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工地。督察组现场检查建筑工地、商砼站、矿山、散煤销售等企业,既未编码登记也未安装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随处可见。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分类数量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尾气排放问题普遍存在,成为影响大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整改目标

  强化机动车检验行业监管,确保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检验行为。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6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长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摸底登记。

  (二)2024年12月底前,入户检测。组织执法人员做好执法检查,聚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物流园区等在用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机械类型进行检测。

  (三)2024年12月底前,强化宣传,向企业宣讲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的危害,督促企业定期维修保养,主动淘汰“冒黑烟”等尾气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新能源产品。

  四、整改成效

  (一)德惠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长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摸底登记,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工作。

  (二)进行了入户检测,已经组织执法人员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测。

  (三)对企业宣讲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的危害,督促企业定期维修保养,对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淘汰,主动淘汰“冒黑烟”等尾气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新能源产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仁博

  电 话:0431-87000529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德惠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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