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因此,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委托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对我市3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性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宗地信息如下:
宗地1:德顺街以西、惠富路以北、居民区以东、育红路以南地块;
宗地2:德惠市米沙子镇新发小区以西、米沙子村以北、林带以东、新发路以南地块;
宗地3:德惠市振兴街西侧松柏棚户区B区(B-2-2)(东至振兴街、南至居民区、西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地块。
一、地块联系人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人张冲,联系电话:17504318857。
自然资源部门联系人张文深,联系电话:19969570172。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华信检测技术(长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涛涛
联系电话:13756493333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月。
附件1:德顺街以西、惠富路以北、居民区以东、育红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附件2:德惠市米沙子镇新发小区以西、米沙子村以北、林带以东、新发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附件3: 德惠市振兴街西侧松柏棚户区B区(B-2-2)(东至振兴街、南至居民区、西至居民区、北至居民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附件:
附件1:德惠市德顺街以西、惠富路以北、居民区以东、育红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附件2:德惠市米沙子镇新发小区以西、米沙子村以北、林带以东、新发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