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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董英魁风湿骨病中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1-07-01 10:19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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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7月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德惠董英魁风湿骨病中医院建设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西振兴街党校对过

德惠董英魁风湿骨病中医院

吉林省中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西振兴街党校对过(详见报告表),租赁一栋五层综合楼进行项目建设,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项目占地面积232.54㎡,建筑面积1241.66㎡。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楼、附属设备、污水处理站10m³,项目建成后预计设置床位30张,预计日接诊30人,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经过“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消毒处理”系统处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德惠市东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饮马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2)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煎药产生的异味气体采用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医疗垃圾、废活性炭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泥经消毒、脱水、密封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地面及池体均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管线采用防腐、防渗材料,防止发生跑冒滴漏;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施工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6、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标准容量应急事故池,项目生产运行及检修过程中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