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佳兴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厂建设项目 |
长春市德惠市万宝镇前进村六社 |
德惠市佳兴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德惠市万宝镇前进村六社(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32000㎡,建筑面积为168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闭的生产车间、封闭的原料车间、全封闭式搅拌站,建设混凝土预制件及施工配套商砼生产线一条、一体化保温材料生产线一条、苯板胶生产线一条,同时建设相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m³/a(其中,用于生产预制件30万m³/a、施工配套商砼30万m³/a)、保温一体板5000㎡、苯板胶50998t。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及厂区内部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生产设备水泥贮罐、粉煤灰贮罐及混凝土搅拌站顶部均须配备独立的脉冲除尘器,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保温一体板生产车间内部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3)苯板胶生产过程中投料及搅拌产生的工业粉尘须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有组织浓度限值要求。(4)原料堆场、原料输送及装卸计量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苫布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确保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理;沉淀池分离出的砂石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混凝土外卖;不合格产品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