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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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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方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弃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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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德惠市同太乡马家堡子村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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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方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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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畅易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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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德惠市同太乡马家堡子村二社(详见报告表),租赁德惠市泉林秸秆专业合作社的厂房建设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建筑面积为12000㎡,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秸秆纤维提取生产线;安装一台1t/h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及配套除尘设施,用于项目冬季采暖用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9.7万吨秸秆纤维,产品用于建筑、家具、包装、一次性餐具及动物饲料添加剂。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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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内的防渗旱厕;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撒水降尘。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秸秆粉碎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2)该项目新建的1t/h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装置处理,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25m高烟囱排放;(3)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须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1)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2)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炉灰及锅炉房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用作有机肥的生产;(3)原料筛分出的杂质、生活垃圾及食堂废油脂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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