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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德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能繁种猪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 2021-01-29 13:27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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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1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

长春市德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能繁种猪场建设项目

德惠市边岗乡卧虎村七社

长春市德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边岗乡卧虎村七社(详见报告书)。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农用设施用地,总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猪舍、锅炉房、事故池、储液池和储粪池等构筑物,新建3台1t/h的生物质燃料热水锅炉为猪舍冬季供暖。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种猪1200头,年出栏仔猪24000头,本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6万元。            

  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猪舍冲洗废水及猪尿全部排入储液池内,经发酵菌发酵形成液态肥后用于农田施肥,严禁外排;建设足够容积的储液池和储粪池,确保满足本项目及依托项目运行周期所需总的容量。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猪舍及治污区产生的恶臭气体须采取喷洒除臭剂、消毒灭菌、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防治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确保氨气、硫化氢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l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不低于25m高的烟囱排放,确保烟气中烟尘、S02、NOx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猪舍采用隔音材料处理,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类别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猪粪定期用罐车运至吉林省沃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机肥原料;病死猪委托德惠市阔源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场医疗废物在场内按照危废存储要求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锅炉灰渣及除尘灰用作农肥;废弃包装袋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区等场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污水管网采用防腐、防渗材料,储液池、储粪池及应急事故池须有防渗、防泄漏等防护措施,项目所在地及下游设置三口监测井,安装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