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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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及肉食加工厂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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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德惠市京哈公路1151公里处吉林德大有限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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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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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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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德惠市京哈公路1151公里处吉林德大有限公司院内(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800㎡。项目建设内容是将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7000t/d 降为 4150t/d,其中养殖废水处理能力650t/d、屠宰废水3500t/d。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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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前期,本项目废水经过处理,确保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一级排放标准,最终排入饮马河;远期,待德惠市松柏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式运行后,确保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三级排放标准(非单一加工企业污染物排放核算标准)和德惠市松柏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后(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根据核算标准和污水厂进水指标从严执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惠市松柏污水处理厂,经德惠市松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雾开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碱液喷淋+UV光解”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恶臭气体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排放标准值要求后,经高度符合相关要求的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脱水后)通过污泥车运送至受委托单位进行有机肥发酵处理,做为有机肥原料;化验室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涉及地面、各储池池体、管道均需做防渗处理;本厂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地面防渗处理,内部防风、防雨、门口设有围堰等要求,项目所用原料均需封闭储存在药品间,地面均需做防渗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水池,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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