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5〕15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5〕558号)的要求,结合德惠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为主线,聚焦畜牧业发展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推动 种植结构向“粮、经、饲、草”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任务目标
2025年,全市计划落实“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0.94万亩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主体
2025年“粮改饲”项目继续在全市全面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实施主体应具备一定的收贮加工能力,通过订单或自种达到补助标准;具备制作青贮或干草饲料的技术能力。
(二)支持收贮品种
1.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
2.鲜食玉米秸秆(须满足与秣食豆等混播混贮营养条件);
3.具有地域特色的饲用油菜、菊芋、串叶松香草、黄棒菜、高丹草等。
(三)补助标准
对收贮 “粮改饲”全株玉米、苜蓿等青贮饲料,每吨补助不高于 60 元;收贮 “粮改饲”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饲料的,每吨补助不高于 180 元( 当年已享受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补贴的饲草收贮,不再补贴)。
三、方法步骤
(一)项目申报、公示
由有意愿的经营主体向德惠市草原饲料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订单 或自种面积及预计收贮量(青贮每亩3吨,干草每亩1吨)有效证明、《"粮改饲"项目申报表》(附件2)、《“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一式5份,编制成册。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组织实施
德惠市草原饲料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宣传培训,开展现场指导与服务,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项目验收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采取“先贮后补”方式,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根据实施方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后,将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附件5附总结后)、绩效自评报告(附件6、7附报告后)上报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
(四)补贴资金拨付
省畜牧局根据全省实际收贮总量和“粮改饲”项目资金数,结合抽查情况,统一测算确定全省平均补助标准,并根据各县收贮量和全省统一补助标准提报资金调整意见和调拨申请报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省畜牧局分配意见调整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粮改饲”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牟兆彬任组长,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徐志军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畜牧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业管理局。
(二)创新政策落实。在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面积、收贮任务的基础上,支持各地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饲草料新品种引种、优质饲草混种混贮等工作。
(三) 强化服务指导。畜牧业管理部门要全面调度饲草料种植、产量、价格、 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国家 “粮改饲”信息系统统计上报工作。省级将根据各县市实际需求、完成能力等相关情况分配下年度资金。
(四)实施绩效评价。要及时细化分解绩效指标,按照《2025 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考核评价政策任务实施情况,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培训宣传。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进行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帮助各类实施主体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平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 落实氛围,扩大政策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2025年全省“粮改饲”项目指标分配计划表
2.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3.《“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4.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5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
6.2025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
7.2025年"粮改饲"政策绩效目标评价表
8.2025年“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