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世芬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询异公告

时间: 2026-01-08 14:05来源:德惠市万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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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文件精神,房屋所有权人赵世芬,身份证号:220124********702X,现办理坐落于德惠市万宝镇獾子台村四社,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德万字第87321006675号,土地使用证号:德集用(2011)第018310444号,房屋由赵世芬实际占有,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异议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万宝镇人民政府。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宝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31-87320002。联系人:宋艳军。

  异议期内,如无异议,视为权利放弃,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德惠市万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初审:徐修文 复审:宋艳军 终审:刘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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