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龙章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询异公告

时间: 2025-07-30 10:42来源:夏家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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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文件精神,房屋所有权人孙龙章,身份证号:220124********0813,现办理坐落于德惠市夏家店街道曹家窝堡村五社,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德曹字第316号,(但无原始档案),土地使用证号:德集用(2009)第018367489号,该房屋由本人实际占有,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异议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夏家店街道办事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夏家店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431-87570002。联系人:杜明阳。

  异议期内,如无异议,视为权利放弃,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夏家店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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