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文华历史遗留无籍房屋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询异公告

时间: 2025-07-11 11:05来源:德惠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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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刘文华于2006年6月3日购买了由长春市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坐落于建设办事处七区356栋,4单元2层421室,建筑面积约为78.1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楼房。

  上述房屋所有人已提出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我中心依据《吉林省关于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登记问题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的精神及2009年7月7日第13期《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德府发﹝2014﹞26号《德惠市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无籍房屋权属登记实施方案》、德府发﹝2019﹞2号《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解决“无籍房”问题的补充意见》的规定,予以公告。如对该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申报,逾期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依法为申请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德惠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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