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凤才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询异公告

时间: 2025-01-08 13:33来源:菜园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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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文件精神,房屋所有权人潘凤才,身份证号:2201241965****57 ,现办理坐落于德惠市菜园子镇胜利村3社,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98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吉房权德菜字第87528006505号,土地使用证号:德集建菜字第2143号,该房屋由本人实际占有,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异议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菜园子镇人民政府。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菜园子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31-87520002。联系人:孙秀江。

  异议期内,如无异议,视为权利放弃,将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菜园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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