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德惠市2021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申请审核程序原则,经低收入(低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社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街道办事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确认,拟确定下列81户家庭具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胜利街道 49户(其中、低保家庭45户、低收入家庭4户);建设街道22户(其中低保家庭21户、低收入家庭1户;中等偏下家庭10户申请家庭(具体名单见附表)。
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1年7月 7日至2021年7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可向德惠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87212225。
2021年7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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