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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1-03 15:53来源:德惠市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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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处理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2021〕8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存在问题单位和代理机构处理情况的通报》(长公管委办〔2021〕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名称类、歧义类、数字单位表述类、错字漏字叠字多字类等四方面审核,切实履行“一级审核”责任,对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为确保我市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发布,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各乡镇(街),各部门应在信息发布当日15:00时前完成“一级审核”,通过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各乡镇(街),各部门应在信息发布当日15:30时前完成“一级审核”,为“二级审核”预留一定时间。因“一级审核”不及时,贻误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后果由“一级审核”单位自行承担。

  3、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在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前一天11:30分前,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见附件1-3),连同公告纸质版经代理机构及本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德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政务公开服务科,联系电话:87000691),作为“二级审核”的重要依据。

  4、为方便日常工作联系沟通,请乡镇(街),各部门明确本单位负责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一级审核”的工作人员,并加入德惠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发布工作群(QQ群号:658069979),可通过工作群“群文件”下载《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

  附件:1.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政府采购)

  2.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建设工程)

  3.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工程建设)

德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附件1: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政府采购2021版).xlsx
附件2: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工程建设2021版).xlsx
附件3: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备案表(工程建设).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