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然人)004

时间: 2026-03-26 15:46来源:德惠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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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实,刘广野于2024年10月在朝阳乡半拉山子松花江边堆放砂石,这一行为违反了《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在河道范围内(不包括堤防和护堤地)进行下列活动,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和其他建筑设施。依据《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和其他建筑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没收非法所得,赔偿损失,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已于2025年2月7日缴纳罚款)
  2.限你于五日内将所堆放的砂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
  初审:洪波 复审:王铁汉 终审:朱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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