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报告表 |
德惠市河东涝区治理工程 |
德惠市达家沟镇许家屯、三家子、达家沟、五家子涝片 |
德惠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
吉林省中园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德惠市达家沟镇、大青咀镇、夏家店街道、菜园子镇四个乡(镇)(详见报告表)。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治理德惠市河东涝区治涝面积 6.75 万亩。工程共拆除重建 3 座泵站,维修加固 1 座泵站;拆除重建 5 座农道桥;排涝沟道清淤疏浚 5.8311km;增设 5 台移动泵车,其中菜园子镇曲家屯涝片 1 台、大青咀镇唐家屯涝片 1 台、达家沟放牛窝堡涝片 3 台。项目总投资4208.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免对野生动物迁徙、繁殖和孵化季节产生影响。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2、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排入移动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苫盖,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清淤现场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气体污染影响;施工机械选用尾气达标设备,采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的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相关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局,在噪声敏感村屯设置临时声屏障,并控制车辆通行速度。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清淤淤泥及施工建筑垃圾;施工期间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区的密闭加盖垃圾箱内,定期运至环卫单位指定地点。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油料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避免对土壤及水环境产生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网站标识码:2201830007
吉ICP备0500666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8302000024号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