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7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君屹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吉林省德惠市西环城路,位于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内 |
德惠市君屹混凝土有限公司 |
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西环城路,吉林德惠经济开发区内,租用吉林省鸿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现有闲置用地进行建设,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3460.919㎡。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新建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8万m³/a。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2)水泥筒仓粉尘及粉煤灰筒仓粉尘,采用筒仓顶部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区内地面须硬化处理,物料堆场周边设置围挡及防风抑尘网或采取密闭车间存放,并设置洒水喷淋降尘设施,严禁随意堆放物料;搅拌站的物料输送装置进行密闭处理,物料卸车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淋降尘设施;保持厂区清洁,定时洒水降尘,定期清理积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料及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集中收集交由厂家进行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5、项目建设须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中相关规定,并制定预防突发性事件防范措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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