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吉林省环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中兴路(邦农对面) |
吉林省环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工业集中区中兴路(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用长春英创木制品有限公司已经建好的闲置厂房(车间3),利用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和长春耘垦牧业有限公司肉鸡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脂肪边角料生产油脂,产品用于饲料添加剂原料的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1477.27㎡,建筑面积1477.27㎡。主要建设内容:锅炉房、生产区、分离机、三相分离机等生产设备,生产用热采用1台3t/h生物质链条式蒸汽锅炉,冬季取暖采用电采暖,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油脂1500吨,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分离废水、废气冷凝废水使用封闭罐车(封闭装卸)运至长春耘垦牧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油脂生产全过程必须采用“全程密封运输、运输车辆与蒸煮罐无缝对接、蒸煮罐真空负压进料、蒸煮罐与油水分离罐密封衔接、废水密闭排放”生产工艺,蒸煮罐产生的油烟经“冷水冷凝+油水分离器”处理;(2)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压出料口及油渣刮板处产生的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方式处理,厂界无组织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3)生物质链条式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根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油渣集中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用作饲料添加剂;废油脂回用于生产;锅炉灰渣和除尘灰袋装收集后外售做肥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卖处理;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标准做好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特别要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地下承装池的硬化、防腐及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污染。 6、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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