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吉林省良源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德惠市惠发街道松柏村 |
吉林省良源装配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德惠市惠发街道松柏村(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1620㎡,建筑面积为45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水泥料仓、粉煤灰料仓、原料库及办公室等,同时建设相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20万m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2)水泥储罐粉尘及粉煤灰储罐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建立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料仓和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降尘设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泥沙回用于生产;无法回用的凝固废料,集中收集后用作筑路辅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进行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