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6月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德惠市立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项目 |
德惠市朱城子镇哈拉哈村 |
德惠市立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友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惠市朱城子镇哈拉哈村(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0300㎡,建筑面积为721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水稳料生产线、水泥预制构件生产线、堆料场、办公室等,同时建设相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57万吨水泥稳定料,75万吨水泥预制构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6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与初期雨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水泥罐仓及粉料罐仓顶呼吸孔均须配备独立的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2)搅拌过程过程须封闭作业,搅拌机须配备独立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3)设置封闭式原料堆场,输送及装卸计量工序采取喷淋洒水及封闭挡板防治扬尘污染,物料堆场及厂区必须实施地面硬化处理,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新型环保节能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外加剂及脱模剂废包装物经过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泥砂回用于生产;水泥预购件不合格产品及已凝固则无法回的泥砂集中收集用于铺路;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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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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