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7000677(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报告表 |
吉林省百胜佳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德惠市米沙子工业园区长春市惠隆木制品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院内 |
吉林省百胜佳食品有限公司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工业园区长春市惠隆木制品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院内(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依托原有厂房,占地面积2300㎡,建筑面积约2300㎡,新建生产线2条,主要从事米线、生湿面和复合调味料的生产加工,生产用热采用3台燃气灶,冬季取暖采用一台0.5t/h生物质热水锅炉,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产米线和生湿面50t,复合调味料5t。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设备采用湿抹布擦拭。地面清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锅炉排污水可用于灰渣调湿及厂区降尘。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面粉拆包及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属于不连续无组织排放,企业厂房密闭,采取人工投料减慢速度、降低物料落差、自然沉降措施,确保厂界处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生物质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0m高烟囱高空排放,确保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3中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复合调味料生产热油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独立烟道和高出屋顶排放口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袋、废擦拭抹布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降在车间地面的粉尘经清扫收集后外售至饲料厂做饲料;锅炉产生的灰渣及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使用编织袋收集,外售作为肥料;复合调味料生产过程中沥油后的料渣为辣椒粉、芝麻、花生、香辛料等混合物,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标准做好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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