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问题的处理决定(吉林省朗维)

时间: 2022-11-25 11:03来源:德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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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朗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财政部和吉林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德惠市财政局于2022年7月至10月,对你公司代理的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

  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5个被检查项目的项目联系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专职人员名单内。具体为“2021年德惠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菜口线合义桥、长边线榆树桥)施工”、“2021年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项目”、“德惠市消防救援大队装饰改造项目”、“德惠市绕城公路东风路至德靠路段施工监理”和“德惠市农村公路桥梁护栏改造工程”。违反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的规定。

  二、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按照财政部对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的要求,现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请你公司认真组织整改,确保在以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过程中不发生此类问题,并在30日内将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及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公司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德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德惠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德惠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吉林省朗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理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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