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第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稳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近年来我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经营规模的有序扩大,助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活力不断释放,农业机械化水平也不断提高。规模经营后,使土地能够集中连片,便于大型农业机械操作,并逐步向大型机具发展,耕、种、防、收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目前德惠市农业机械化平已达到95%,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坚实,劳动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增收。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规范制度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20号)文件,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我市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分别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科。配备了电子显示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实现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流转)资源网络上下贯通,从而促进了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二是规范流转程序和流转合同,指导流转双方以“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应明确载明流转土地的形式、面积、四至、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有关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宣传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的政策,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二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各镇对承包方自行流转、委托村委会流转、转让方式流转、其他方式流转等情况进行规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登记备案制度,对流转土地特别是规模化流转土地进行用途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确保流转土地符合农业用途。建立流转前审查审核、流转中风险保障金及流转后分级备案等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管理。
尊敬的各位代表,感谢大家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按照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规范制度,强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德惠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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