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一网搜

《加快德惠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监督评价] 时间: 2023-09-15 15:46 来源: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22〕333号)文件精神,加快提升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重要意义

  全力打造以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充换电站为补充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助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依据

  《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2021-2025年)》、《吉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长春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3〕5号)。

  四、主要内容

  《加快德惠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重点任务。

  (一)强化充换电设施规划引领。

  1.结合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需求和电网专项规划,在既有或新建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加油(加气)站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等已有场地资源和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换电站,推进公交场站、火车站、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二)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2.完善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物业服务人配合业主及其委托建设单位安装充电设施,为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施工方面给予便利。

  3.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在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时,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闲置用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居民充电创造便利条件。

  4.严格落实新建住宅配建条件。强化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监督管理。新建住宅要确保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三)强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

  5.强化城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重点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等场地建设公交充电站;重点在火车站、客运站、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辅助服务区内、公共停车场(库)、露天公共停车位、街道空闲地、已设置停车场(位)的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场地建设公共充换电站。

  6.优化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环境。停车场及公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解决“油车占位”问题。

  (四)加快专用充电设施建设。

  7.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要建设充电设施,并提供占比不低于15%的车位用于安装充电设施,满足公务用车和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五)完善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布局。

  8.协调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和建设。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供电保障。

  联 系 人:孙野

  联系电话:15844116690

  相关文件链接: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德惠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