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在我市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内公共汽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凡德惠市户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可免费乘车;外地户籍,在我市居住满6个月,凭居住证和身份证,也可免费乘车。
二、免费乘车的线路为市区内所有线路公交车(不含郊线)。
三、老年人免费乘车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每年叁佰万元(3000000.00元),分两次拨付给公交企业。
四、老年人乘车时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出示身份证;乘车时尽量避开客运高峰;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以及患病的老年人须有家人陪护(陪护人员应按规定购票)。
五、公交企业要做好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公交车上要设置注意安全的标志;要加强对司乘人员敬老、助老教育工作。车厢内应设置老年人专座,搞好优质服务,提示乘客为老年人让座,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公交职业风尚。
六、本办法由市老龄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七、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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