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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德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德府办发〔2023〕21号

时间: 2023-07-27 10:35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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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长府发〔2020〕9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度德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司法局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德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