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德惠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德惠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4〕17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编制2026年预算起,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导向,以年度可用财力为基础,根据资金实际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综合平衡编制年度预算。坚持破立并举,构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效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德惠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大力推进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的统筹使用,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单位资金以及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这一举措旨在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利用增量资金,深入挖掘财政资金潜力,夯实综合财力来源,从而提升财政的统筹保障能力。
1.加强收入预算统筹。强化部门资金全口径编制预算管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都要在部门预算中全面反映。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本级同领域资金、债券资金通盘考虑,一并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落实。支持部门在所属单位之间合理调配非财政拨款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研究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
2.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健全存量资金核查和清理盘活机制。全面追踪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绩效目标已完成的结余资金、因客观原因当年无法形成支出的资金等,应及时交回财政,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对部门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实施动态监控,常态化开展单位结余资金清理,将确无支出用途的沉淀闲置资金进行清理盘活,调入预算内统筹使用,切实做到“单位全覆盖、资金全覆盖”。
3.加强资产资源统筹。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统筹盘活。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建成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资产跨地区、跨部门、跨级次调剂使用,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将存量资产使用状况作为配置增量资产的必要前提,对资产配置超标、存量资产闲置的单位,一般不再新增同类资产配置。加强信息化资产资源管理,坚持“统一规划、集约建设、高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二)创新预算编制方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自编制2026年预算起,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量力而行、因事定钱、按事核资”,彻底打破“基数+增长”固有模式,各类支出预算全部“从零编制”。坚持“三保”优先原则,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统筹自有财力、上级补助收入,夯实财力来源,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结合部门履职尽责需要,有保有压、统筹安排。
1.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各单位要以单位性质、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为重要依据,编制年度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据实核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各项开支标准,在组织、人社部门工资系统中,据实填报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等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财政部门依据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工资数据,据实生成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预算。
(2)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公用经费实行人均定额、物均定额、比例定额的核定方式,并结合政策变化、物价水平、财力状况和预算执行等动态调整。持续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新增资产配置,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根据机构运转和部门履职基本需要,结合过紧日子各项规定、支出标准、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等,分类分档精细编制。
(1)建立项目支出分类清单。破除基数依赖,严格遵循“因事定钱、按事核资”的要求,根据机构运转、部门履职和公共服务等需要,建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分类清单。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项目库管理,做好项目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动态调整以及督促实施、跟踪检查、绩效评价、考评验收、公示公开等工作。项目预算编制要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可行、资金计划详细,从预算编制源头提升项目成熟度。
(2)健全支出分档排序机制。区分轻重缓急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排序,并同步上传政策依据、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刚性支出“尽力而为”;对国家和省有投入要求但无具体标准的重要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履职合理需求的一般支出“量力而行”,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强化重点支出预算审核。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国家招商引资政策清理等工作要求,对本领域招商引资、财政补贴等存量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彻底开展核查,并提出保留、废止、修改意见。对重大宣传、展会、论坛、赛事活动等,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得列入预算。对信息化维护类项目,根据支出标准、市场价格和历年支出评审核定。将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作为预算编制重点事项报请市政府审定。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通过严格审批,有效控制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因过度投资或不合理支出引发的财政风险,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增强法治观念,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法律权威性。
1.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各单位要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1)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行限额管理,“三公”经费额度仅限当年使用,预计结转下年使用的,需下年重新申请“三公”经费额度。各单位履行对非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管理主体责任,从严控制规模,强化对支出事项的审核。严格执行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的规定。
(2)严控委托业务费支出。凡不属于单位职责的事项,或属于单位职责但应由本单位直接履职承担的工作,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实施,特别是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的事项不得委托。严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并以委托业务的方式变相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和财政支出,委托业务费必须用于单位对单位之间的委托,不允许用于单位对个人的委托事项,禁止将不属于委托业务的事项笼统纳入委托业务费科目。
(3)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摸清底数,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台账,并按要求同步报送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严控执行中调增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并逐步压减。
2.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依规有效组织收入,严控预算调剂,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举债和挤占挪用资金,严禁突击花钱、铺张浪费,严禁通过混淆支出科目逃避执行监测。除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不出台当年增支政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增支政策和事项通过统筹当年相关资金解决,无法解决的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单位依法执行预算,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规范预算调剂事项,执行中临时增加一般性工作任务,优先通过调剂单位日常履职类项目资金解决,原则上不新增单位预算。
3.推进多种监督贯通协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协同发力。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坚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零基预算改革相结合的策略,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1.强化目标管理,把好源头关口。强化事前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认为依据不充分的项目不得立项。各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按要求完善绩效指标库,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描述,所有项目均应设置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
2.加强运行监控,确保目标实现。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预算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对偏离绩效目标或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应认真分析原因。对于因政策调整、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客观条件导致预算无法执行或执行进度缓慢不能实现绩效目标的,应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减预算,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对于绩效监控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如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
3.深化绩效评价,提升评价质量。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考量部门预算安排项目的社会关注度、资金额度、项目建设意义等因素,选取部分预算项目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
三、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牵头抓好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改革有序实施。各单位要深刻领会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性,加强单位内部统筹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1月20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各部门(单位)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根据编制、人员、工资等据实核定人员经费;按照2026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及人员、车辆、房屋等据实核定编制公用经费预算。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1月底前,各部门(单位)按照支出类别和分档排序审核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重点事项清单形式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意见。
(三)重点支出事项清单及预算编制
12月5日前,各部门(单位)将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的部门预算项目重点支出事项清单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核提出重点支出事项清单,报送市政府审定;12月底前,结合财力情况、省对市县“三保+”预算提级审核结果等,统筹安排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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