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惠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16-04-19 10:52来源:德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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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德惠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惠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

德惠市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食药监管新体制固本强基、施展作为的创新之年。对此,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抓住主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发挥强项,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法制化、信息化、规范化、网格化监管水平。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为主线;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底线。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四个最严”要求,突出“四有两责”手段,推进社会共治进程。全力抓好食药安全的工作。进一步提升食药安全综合治理能力,风险隐患防控能力,筑牢从农田到餐桌每道防线。为稳增长、惠民生,幸福德惠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以部门整合为契机,夯实体制机制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食药监管体制。在四部门机构整合、体制理顺的基础上,加快全面职能融合,按照一个部门监管生产、流通、消费食药安全的改革设想,厘清内部事权,形成监管合力。突出食药安全的主业主责,努力建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大部门、大监管体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市、乡、村、社监管网络和协管网络,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延伸监管触角到村社,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全市一张图、工作一盘棋、监管一体化的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工作衔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围绕机构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推进综合协调下的分工负责制、协作配合制,真正形成监管工作的统一性、独立性、权威性,确保省市部署安排的每项工作都能承接好、落实好,不断线、不断档。构建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监管联动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突出问题,探索“集中一段时间、集中多个部门”实行联合执法模式,集中打好攻坚战。

  (三)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幸福德惠”计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健全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类管理、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推行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到岗,监管责任到人。根据食药安全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四有”和监管职责、抽检职责的“两责”要求,修订《德惠市食药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德惠市食药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继续以属地网格化管理为抓手,重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准;并以“知责、分责、履责、尽责、追责”为内容,定期开展食药安全工作检查,实现事前警示约束,事中动态监督,事后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常态监管机制。坚持“查处”与“预防”、“人管”与“技管”、“管产品”与“管能力”相结合方式。探索由分段监管向全程监管转变,由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由常规监管向长效监管转变,由重末端监管向重源头监管转变。推进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进程,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以整改问题为导向,夯实监管执法基础

  (一)强化农畜产品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监管,集中开展农药残留和兽药超标的监测。严查严管定点屠宰、池塘养鱼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不法行为。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规范畜禽屠宰企业经营活动。严打严惩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防严控病死、注水、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对外阜农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严控不合格农畜产品流入我市。加大对餐饮环节的监管,指导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存储、加工制作等管理制度,确保使用的肉类原料渠道合法、质量合格。

  (二)强化非法使用添加剂整治。继续清理排查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监督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品种实施全程重点监控;严查严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和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强化群体聚餐活动整治。依法强化对群体性聚餐提供单位的主体准入管理,监督指导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律水平。加强饭店、宾馆和机关、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性聚餐场所的巡查监管,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照从事餐饮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饮用水的安全整治。切实加强饮用水的质量监管,提高饮用水的抽检合格率,促进饮用水行业健康发展;严格监督饮用水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天然水生产过程的监控,严把出厂检验关口。加大“大桶水”的抽检整治力度,建立信用档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五)强化食品小作坊的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准入管理制度,对生产传统食品、加工条件与品种规模相适应的小作坊,依法为其核发小作坊许可证。坚决取缔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或非法生产加工的“黑作坊”和“黑窝点”。

  (六)强化农村食药安全整治。针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问题,通过开展“扫雷”行动和“清源”行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坚持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定期检查,对食品质量随机抽查,并以实施食品配送监管制度为切入点,制定食品送货车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编号管理。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整治。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小餐馆、小商店、小饮品店、小加工点、小摊群点等食品经营场所为重点,以证照资质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范情况为内容,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严格学校食堂餐饮许可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卫生及原材料、加工流程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八)强化露天经营食品整治。加强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备案登记管理,规范路边大排档、露天烧烤的经营行为;加大露天食品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外溢经营、未经审批擅自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非法活动。

  (九)强化重要时段食品整治。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中、高考等重要时段食品销量大的特点,深入开展潜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服务全程安全监管。通过加大抽检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有效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

  (十)强化中药注射剂生产整治。加大对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指导其按照新版药品GMP规范要求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企业严格进货管理,鼓励采购、使用通过GAP认证的中药材,严厉打击使用假劣或不按处方投料生产的不法行为。强化中药注射剂质量监督抽验,确保出厂中药注射剂质量安全。强化药品购销渠道整治,重点加强对通过挂靠、走票将非法药品流入药品经营渠道、严格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抓好专项为突破,夯实系列工程基础

  (一)实施好放心猪肉工程。切实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和病死猪流向的监管,监督其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出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入场检验制度,对加工注水肉、病死猪肉的行为要严惩重罚;严格执行肉品加工企业“两证两章”制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坚决不得出厂;加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肉品检疫监管,从严查处无检疫合格证明或进货渠道不明,证章不齐全,冷冻肉不按要求储藏,肉品过期变质等行为,确保餐饮单位用上、百姓吃上放心肉。

  (二)实施好放心粮油工程。强化粮油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资质监管,严把准入关。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销售粮油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保证生产原料进货渠道正规合法,生产工艺流程符合规定,出厂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强化对散装粮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督促其在散装粮油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自律制度。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

  (三)实施好放心蔬菜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违禁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农业种植基地严格执行自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大蔬菜质量监测和抽样检测,定期开展地产棚膜蔬菜、露地蔬菜、秋储菜等专项监测;特别要对集贸市场、综合超市、蔬菜商店等销售蔬菜场所进行重点监测,增加快速检测和委托检验频次,严肃查处销售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违法行为,确保百姓健康消费。

  (四)实施好放心食堂工程。以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企业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聚餐场所为重点,以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加工制作规程、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为重点内容。监督企业法人代表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堂隐患集中专项治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实施好药品放心工程。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完成新版药品GSP认证检查和复查工作。结合实施新版GMP,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今年1月1日后仍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按要求加大对疫苗生产等高风险企业的飞行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对造假失信企业从严惩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检查,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关注药品流向,防止流弊事件发生。

  (六)强化保健化妆品监管。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加大考核和评价力度。通过有因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有针对性地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巡查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化妆品使用禁用物质或超限用使用物质行为,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宣称或暗示预防、治疗疾病等非法宣传行为。

  (七)强化医疗器械监管。认真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分类分级监管。日常巡查监管,监督检监管。加大对医疗器械高风险产品抽查、跟踪检查频次和覆盖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以示范创建为载体,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一)继续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德惠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取得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示范企业、示范店称号的统一进行复检,经过重新复查对不符合创建标准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示范称号。通过深化细化示范创建活动,真正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努力实现示范创建目标。坚持建点、连线、扩面,在原有基础上,拟创建5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50户食品安全示范企业(10户种植基地、10户养殖基地、30户生产加工企业)、8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流通)、80家食品安全示范餐饮服务单位,完成“5588”示范创建目标。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城乡兼顾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三)延伸示范创建评比触角。积极抓好示范村屯创建工作试点,制定食品安全示范村(屯)创建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力争本年打造30个食品安全示范村。通过以一带十,以点带面,补齐农村食安一般粗的短板,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强基础、上水平。

  (四)推行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建立生产经营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逐级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提高自管水平。

  (五)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食品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强化信用监管。利用面向公众的企业信息公示电子平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违法企业黑名单等信用监管举措,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处罚效应,对严重违法企业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的重处。

  五、以科普宣传为手段,夯实社会共治基础

  (一)强化培训,提高监管水平。编制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教育培训重点,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辅导、电视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狠抓监管人员、协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需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层次的培训方式,强化对监管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办“食品安全大讲堂”,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地、进企业,宣讲《食品安全法》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食安氛围。围绕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用药安全月系列活动,营造社会共治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方式,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快速检测、受理投诉、服务咨询“四位一体”多功能的科普宣传小屋应有功能。

  (三)强化管理,提升应急能力。结合德惠实际和监管现状,按照《德惠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完善应急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健全部门间横向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以科技保障为支撑,夯实工作创新基础

  (一)全面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电子可追溯软件和终端设备的覆盖面。全面实现“产地准出、销地准入、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监管目标。通过完善体系,推进种植养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的可追溯监管。

  (二)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总结“阳光厨房”建设经验,不断扩大“阳光厨房”的覆盖。在此基础上,加快“信息化厨房”建设进程,指导餐饮单位将食品加工操作的全过程,通过视窗视频展示给消费者。继续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提高A、B级餐饮企业的评定比例,缩小C级餐饮企业比重。

  (三)切实强化废弃油脂监管。按照“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市场手段、科技手段并举”的原则,积极和省市沟通,继续为餐饮服务企业(业户)安装油水分离器,加强对餐饮单位、机关学校食堂、群体性聚餐场所和高耗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从源头上切断“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严防“地沟油”流入市场和餐桌。

  (四)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今年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已被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单位之一。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同时在解决资金缺口上,我市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尽快整合好原检验检测机构、抓紧建成德惠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五)发挥投诉举报平台效能。整合畅通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构建快速受理、高效处置工作机制,实现“受理及时、登记完整、转办迅捷、回复清晰、回访满意、统计科学”的维权目标。通过办理食要投诉,聚焦大案要案线索,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奖励举报制度。

  七、以加强领导为前提,夯实提升保障能力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切实把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纳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实行政府牵头主导,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同心共治。真正把食品药品安全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干出成效。

  (二)加大队伍规范力度。切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办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廉、选择性、随意性等不规范的执法行为,用铁的纪律锻造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切实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不受资金影响。特别要加大对基层监管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案设备的资金倾斜保障力度。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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