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 |||||||
序号 | 审批部门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情况 | 中介组织情况 | |||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指定中介名称 | 指定理由 | 提供中介报告时限 | |||
1 | 水利局 |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及发放取水许可证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报告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 | 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第八条 | 双方约定 |
2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由县级环保部门批复的,其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同意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第十条 | 双方约定 | |
3 | 乡镇供水工程设计建设批准 | 乡镇供水可行性 研究报告、工程 的设计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具有乡镇供水工程设计能力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 双方约定 | |
4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批准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的设计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 | 具有相应的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 双方约定 | |
5 | 防病改水工程设计和预算的审批 | 防病改水工程设计和预算的审批工程设计文件、卫生部门提供的病情普查,水质检测等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具有防病改水工程设计和预算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卫生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 双方约定 | |
6 | 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审批及备案 | 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审批及备案可行性研究告、工程的设计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具有相应的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 双方约定 | |
7 | 在农村水利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活动的批准 | 在农村水利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活动的论证 | 《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具有相应的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 | 双方约定 | |
8 | 发放渔业船员职务证书 | 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七条 | 由考试发证机关指定的县以上医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七条》 《吉林省渔船船员考试发证办法》第六条 |
双方约定 | |
9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二、三条 | 双方约定 | |
1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十六条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十六条 | 双方约定 | |
11 | 江河用河行为审批 |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 双方协定 | |
12 | 安监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安全评估报告 | 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五)项 | 有资质安全评价、评估机构 | 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五)项 | 双方约定 |
1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 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 | 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 双方约定 | |
14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监总局第40号令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八)项 | 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 | 安监总局第40号令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八)项 | 双方约定 | |
15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监总局第45号令 | 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 | 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二条 | 双方约定 | |
16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十六条 | 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设施设计机构 | 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十五条 | 双方约定 | |
17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 | 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十二条 | 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设施设计机构 | 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七条、第十条 | 双方约定 | |
18 | 职业卫生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十二条第一款 | 有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设施设计机构 | 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十条第一款 | 双方约定 | |
19 | 发改局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项目申请报告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二款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
双方约定 | ||
20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项目申请报告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2号)第四章第九条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吉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
双方约定 | |||
2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 节能评估报告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节能审查机关收到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后,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 双方约定 | |||
22 |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0〕第6号) | 双方约定 | ||||
23 | 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五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双方约定 | |||
24 | 国土局 |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七条(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双方约定 | ||
25 |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 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第九条(三)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 双方约定 | |||
26 | 环保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号令第十条)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 | 双方约定 |
2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号令第十二条)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 | 双方约定 | |
28 | 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成立: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登记第九条(四)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约定 | |
29 | 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登记第十七条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约定 | |||
30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含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 成立: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第三章成立登记第十一条(三)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约定 | ||
31 | 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报告书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第四章第二十三条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约定 | |||
32 | 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成立审批及变更备案 | 成立: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五)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约定 | ||
33 | 文广新局 | 设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企业的审批 | 验资报告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 | 双方约定 | |
34 | 住建局 | 房屋拆改许可 |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 双方约定 |
35 | 拆改设计方案 |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 双方约定 | ||
36 | 经济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 《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3、4条 |
合法公证机构 | 双方约定 | |
37 | 执法局 | 户外广告牌匾门面装饰等 | 房屋安全鉴定书 | 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款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 | 双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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