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社领域 “劳务碰瓷”涉黑涉恶行为线索的公告

时间: 2026-10-29 08:36 来源: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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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人社领域以“维权”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劳务碰瓷”及关联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保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重点征集以个人、团伙、中介机构等为主体,假借劳动维权、劳务纠纷名义,蓄意策划、恶意实施“劳务碰瓷”,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相关乱象线索:

  (一)劳务碰瓷类:专门组织人员批量入职、短期上岗后快速离职,刻意制造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瑕疵等情形,集中通过投诉、仲裁、诉讼方式索要高额赔偿,以此形成稳定牟利模式的团伙;教唆、诱导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不配合完善用工手续,统一策划发起争议、事后按索赔金额分成牟利的。

  (二)招聘诱骗类:人力资源机构、包工头、劳务班组相互串通,以招工名义诱骗人员,定向输送碰瓷人员、预先设置用工陷阱,联手制造纠纷并分取赃款,强揽劳务业务、垄断片区劳务资源、操纵劳务价格。

  (三)恶意索赔类:团伙以务工名义进驻企业、工程项目,消极怠工、拒不履约,采取围堵办公场所、项目部、封堵出入口、阻拦施工、长期纠缠滋扰,或以扬言极端事件、自残相要挟等软暴力方式,强行索要退场费、误工费、安抚费等法定之外的不合理款项。

  (四)虚假劳资纠纷敲诈类:虚构欠薪、工伤受伤事实,组织人员聚集施压、煽动集体信访,胁迫用工单位、施工项目支付钱款。

  (五)舆情敲诈类:通过短视频、社交网络捏造用工虚假问题,刻意炒作负面舆情,以持续曝光为筹码,要挟企业私下支付钱款、“封口费” 以求息事。

  (六)恶意缠访类:劳动争议已经行政处理、仲裁或者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无新事实、新证据,仍反复恶意举报、缠访缠诉,持续施压,在法定结论之外额外索取利益。

  (七)垄断劳务及保护伞类:使用威胁、恐吓等方式排挤、打压正常务工人员和其他劳务队伍,控制本地劳务市场;公职人员为碰瓷团伙通风报信、说情干预、包庇纵容、充当 “保护伞”,以及其他关联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三、举报渠道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现场来访、书信邮寄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0431-87222380(工作日受理)

  举报电子邮箱:dhszqb@163.com

  信函邮寄: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事务中心,邮编:130300。

  现场举报: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欠薪维权服务中心

  扫黑除恶线索专用渠道: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劳动者、农民工依据客观事实,依法理性主张工资、工伤、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属于正常维权,不在本次线索征集范围之内,依法维权行为受法律保护。

  2、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尽量写明被举报对象(人员、团伙、单位、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同步附上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协议文书、音视频、转账凭证、裁判文书等佐证材料,线索详实程度直接影响核查处置效率。

  3、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向举报人反馈核查进展和结果;匿名举报应当保证线索要素完整、具备可核查性。

  4、举报人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恶意虚假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

 

初审:刘景润 复审:卢文秋 终审:马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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