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危货运输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德惠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吉林省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德惠市鸿丰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共两家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0月23日。
三、检查人员
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
四、检查内容
(一)车辆管理。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符合要求的封闭停车场地;车辆是否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按要求开展维护、检测,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经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定期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相关设备开展技术状况检查,留存检查记录且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运输车辆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配齐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是否落实 “一车一档”,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完整齐全。
(二)动态监管。核查企业专职监控人员配备是否达标(原则上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配备1名监控人员,最低不少于2人);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并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按规定上传车辆动态信息;卫星定位平台报警信息核查处理率是否达到90%以上,相关记录完整存档;所有运营车辆是否全部上线,不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仍带病运营的情形;严禁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监控平台内车辆、驾驶员基础资料录入完整准确、及时更新。
(三)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核查是否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电子运单制作、填报、派发、随车携带及归档保存情况,核查电子运单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排查无电子运单、车单不符、货物信息错漏、电子运单二维码失效、运单保存期限不达标等问题;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与车辆设备场地管理、应急救援预案、作业规程、考核奖惩、事故报告统计处置等制度;是否按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制定应急预案,配齐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规范填写行车日志;异地经营累计3个月以上的,是否按规定向经营地设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监管。
五、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核查、台账查阅、视频调阅、问询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检查期间,企业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安全信息,不得拒绝、阻碍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六、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执法检查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德惠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431-81187500。
德惠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3日
初审:赵元琦 复审:张威 终审:刘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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