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经广泛调查、专家论证和严格审核,现将34处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安全。
附件:德惠市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德惠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1日
初审:杨楚冰 复审:单 奕 终审:胡云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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