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德惠市实验高中棚户区安置工作需要,我中心已与安置范围内自愿参与安置的房屋权利人进行签约。现对部分无证土地进行公示,请相关权利人及时核对相关信息,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6日前向德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我中心将发放补偿协议。
德惠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附:公示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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