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胡桂有:
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德惠市胜利街道办事处和平路和平商城楼3单元201室窗前搭建彩钢房一案,我局于2025年5月28日对你作出德自资罚告字(2025)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德自资听告字(2025)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你拒不配合无法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德惠市自然资源局签收,逾期不签收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方先生王先生
电话:13756637889
特此公告。
德專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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