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消[2023]116号)、《长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消防救援局拟对2025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全市范围内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2月18日10时前,报市消防救援局备案(联系电话:87383119)。市消防救援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按照台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4年度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仍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凡因上报信息不精准或瞒报漏报、未按时限上报的,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据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3、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
4、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
德惠市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主办单位:德惠市人民政府 电话:0431-87000693(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内容) 地址:松柏路777号 邮编: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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