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德惠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的公告

时间: 2024-08-07 16:09 来源:德惠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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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文件。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并在申报项目前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2、补贴范围。2022年9月1日以来投资的项目,所投资的项目并未在各部门享受各级财政补贴。主要支持的有基础设施建设、机械设备设施、贷款贴息、应用先进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如建设清选、包装、仓储、烘干、保鲜库、晾晒场、可视农业、购买机械设备、生产设备设施等(先建后补)。

  3、补助标准。

  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以造价为准,其它的投资项目以发票金额为准,项目总投资不能低于15万元。当各主体补贴资金总额高于下达资金(220万元)时,统一按比例缩减补贴标准,当年未用完的资金可滚动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4、申报程序

  ①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从严把关的原则,选择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家庭农场给予补贴,把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落到实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切实履行好组织申报、初审、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审核通过后,在项目单位所在村及乡级政府所在地进行公示7天,乡级公示由乡镇(街)统一公示(乡村两级可同时公示,公示结束期2024年9月10日前),无异议后将胶装版《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申报截止日期以德惠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项目实施公告日期为准。

  ②申报单位要填报《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项目单位要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项目资金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五年内不给予任何财政扶持,并追缴项目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能建设完工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其它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影像资料(2024年8月31日后投资项目的家庭农场,如下一年有此类项目可继续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相关人员对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要将验收合格、确定补贴的家庭农场名单在德惠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根据验收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④受理时限: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10日。

  ⑤联系方式:德惠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0431-87222126。

  德惠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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