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2执9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吴安高名下证号为10606839、10624534、10621995、30613969号的房屋,依法过户到杨梅名下。我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告作废吴安高权利证号为10606839、10624534、10621995、30613969的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德惠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6年1月6日
初审:于佳平 复审:李东 终审:杨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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